办产权证的时候需要的材料如下:
1、商品房购房(预售)合同。
2、联机备案表原件。如为现房,无联机备案表。
3、实测面积差补充协议。如为现房,无此协议。
4、购房发票复印件。贷款:首付款发票+贷款发票+实测面积补差款发票。全款:房款发票+实测面积补差款发票;如为现房,无面积补差款。
5、契税完税凭证。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。
6、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(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)。
7、身份证复印件。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,军人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及军官证。
以下是办理产权证的注意事项:
1、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,买卖合同是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,应防止代签或漏签。
2、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,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,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。
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 扩展
办产权证的时候需要以下这些材料:
1、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,单身的则不需要结婚证;
2、房屋购销合同及补充合同原件;
3、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;
4、房屋外侧绘图和分层平面图;
5、契税缴款书。
法律依据: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;
(二)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;
(三)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;
(四)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;
(五)相关税费缴纳凭证;
(六)其他必要材料。